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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可即时结算
作者: 时间:2013/4/5 阅读:761次

近日,怀孕17周的市民黄女士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仅花了18.7元,却享受了350.2元的产前检查。从4月1日起,佛山正式启用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发信息系统,生育医疗费用可即时结算。据佛山市社保局统计,截至昨日上午,全市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合计97人次,20个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共24笔。其中1笔是正常申领,其他23笔是追溯申领。

据佛山市社保局介绍,4月1日起,参保职工可到参保所在区社保部门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参保职工凭《就医确认凭证》到选定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检和分娩等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个人不需垫付,直接在医院现场记账结算;参保职工只需与医院结清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离院。

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可即时结算

当日,黄女士带着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妊娠证明等材料来到禅城区社保局祖庙分局办理了就医确认凭证。随后她前往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收费清单显示,包括检查费、治疗费和化验费在内的门诊医疗费共350.2元,由于大部分收费项目属于可报销范畴,最后黄女士自付费用仅18.7元。

据悉,目前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66家,其中57家提供产前检查和产科住院全面医疗服务,9家可进行单项产前检查。具体可登录佛山市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

此外,佛山市社保局还表示,用人单位还可到参保所在区社保部门申办生育津贴。其中,申办追溯期(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须于2013年6月30日前到参保所在区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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